【吐槽】谁终将声震山谷,必将长久深自缄默
不知道各位对近日网上很火的山西大同订婚案是否有所关注?二审结果依旧维持了原判,男方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结果一出,有人觉得理所当然,有人觉得嗤之以鼻,但无论怎么样,这起案件带来的社会影响应该是深远的。
对我来说,以目前官方给出的证据来看,不足以令我信服。在新华网给出的完整案件梳理中,给出了以下证据:
- 女方母亲与男方的通话录音
- 被害人和被害人母亲的口供
- 警方电话录音
- 行车记录仪中女方母亲与男方的录音
- 人身检测:女方手腕等处有淤青
- 窗帘有被点燃的痕迹
- 电梯监控显示受害后,被害人被男方拖拽
- 床单检测出男方精斑,两人混合 dna 分型
PS:其中女方处女膜完整,内裤没有男方 dna,这几个点没有在记录中,这两点未在官方通报中提及,是否刻意回避或者春秋笔法,不得而知
为什么我要说保留怀疑态度呢
判断强奸案的核心在于:
- 受害者的主观意愿(是否明确拒绝)
- 加害者的行为手段(是否胁迫、暴力等)
- 证据支持(能否证明违背意愿)
而问题就出现在了这个证据支持方面,受害者的主观意愿实在难以难辨,不然网上也不会出现“第一下同意不等于第二项同意”的说法了。
但从物证来说,现有的双方直接证据,也就是双方的 DNA 证据了,那为什么检测出来我还要怀疑呢?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叫 DNA 分型
根据中国法院网发布的文章所描述,现场的生物检材经STR分型检测,在某一基因座发现3个或3个以上等位基因时,可确认为混合斑。
例如:
被告人金某某故意杀人案件。金某某找到卖淫女姚某某到姚某某的出租房进行交易。期间二人发生性关系后产生争执,金某某将被害人掐死后逃离现场。公安人员从现场提取了大量生物物证。经鉴定,现场地面上提取的三个烟蒂、一个水杯、两个桔子核均检出混合DNA分型,现场地面上提取的两个避孕套内侧均检出混合DNA分型,上述混合DNA分型均包含金某某与另一男子徐某某的DNA。公安机关将金某某抓获后,其供认在现场有吸烟、喝水、吃桔子等行为,承认现场提取的避孕套是其使用后丢弃,并称自己系单独作案。后经排查,混合DNA分型中涉及的另一男子系现场房间的前承租人,不具备作案时间条件,故排除其参与作案的可能性。 |
可以看出,这个 DNA 分型检测只能表示被检测人曾经接触过这里,无法证明其他。
而最关键的是,实质性行为<–>处女膜破裂和男方 DNA,尽管这俩没有必然联系,但是在这起事件中,凭什么床单上检测到 DNA 就能推导出发生强奸关系了呢?
归根结底,这场案件最决定性的其实就是一个原则:是否违背女性意愿。女方说你违背,那你就是违背,哪怕是过程中。
所以在讨论这个案件的时候,我就不想多说什么,男方是否真的发生强奸,以及女方是否拒绝,我们作为外人都不得而知,毕竟你不可能亲眼目睹整个过程。
但对于法院方面,我觉得能评判的就多了,当时被爆出来程序违法,为什么现在却没有热度了呢?
不仅是在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提前扣押,还是一审材料的缺失,都反映出法院相关人员对执法的玩忽职守。
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最后会怎样,估计也不会有人在意了。
目前来看,这场案件将会给男女的婚姻方面带来很大的影响,本来彩礼、房产等经济问题已经是男方娶妻生子的难题了,而现有的法律对这方面也没有保护的措施,更何况又多了一个这个事件,估计又能给人带来很大的恐慌吧!